湛江市商业技工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湛委办发电〔2020〕2号)精神,根据《湛江市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传染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目标管理
(一)普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谭小敏(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符小英(校党总支副书记)
刘振驯(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杨亚强(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薛 敏(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组
员:何华红、杨国华、杨金英、林文静、崔 箭、 谢小兰、吴志光、林政、林军、钟祉颖、江传程、刘付红、梁映雪、王春山、甘宇奇、罗锦华、
邓志连、杨光辉、庄玉成、杨小婷
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总负责,负责学校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落实学校防控的各项措施,下设工作小组。
(二)成立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薛敏
组员:何华红、杨光辉、谢小兰、郑可强、杨小婷
职责:全面落实领导小组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负责教职工的管理,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对全校防控工作定期督查,建立健全学校和家长联系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的联系畅通,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了解全国、全省疫情应对动态情况,掌握本市防控情况,协调部署相关防控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负责对外联系,通报汇报疫情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2.疫情监测组
组长:符小英
组员:何华红、杨国华、王春山、崔箭、柯积任、林文静、
钟祉颖、罗锦华、谢小兰、林政、林军、吴志光、杨金英、邓志连、江传程、刘付红、梁映雪、 庄玉成、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疫点的消毒工作,负责门卫的管理;负责学生卫生习惯,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制度的落实,统计师生出现各类症状的人数并上报,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发现疫情或可疑疫情,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小组。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向市人社局报告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发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情况及处置情况;无相关情况则报“平安”)。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应按传染病防控制度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并在1小时内向人社局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3.疫情处置组
组长:杨亚强
组员:杨国华、王春山、甘宇奇、崔箭、柯积任、林文静、钟祉颖、罗锦华、庄玉成、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现场的及时救治和转送病人。
4.健康教育组
组长:刘振驯
组员:杨金英、邓志连、林文静、钟祉颖、罗锦华、
江传程、刘付红、梁映雪、杨国华、王春山、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加强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适时适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及时传播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和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氛围。要求师生、家长一律不得擅自发布疫情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师生、家长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防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国华
组员:崔箭、柯积任、王春山、甘宇奇、杨光辉、庄玉成谭锦升
职责: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学校在开学前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当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保证转送病人的车辆,随时待命。
三、信息报告程序及应急处理
(一)信息报告程序
1.报告流程
疫情发现人 班主任 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报告时机及要求
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热学生或老师戴口罩并及时就医,做好隔离避免带病上课并立即上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应按传染病防控制度及时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健康部门并在1小时内向市人社局报告。
3.报告方式
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报告。
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0759-3637913
湛江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电话 0759-3119223
(二)应急处理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都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3.在发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人、疑似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市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漏报疫情。
4.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疫情监测组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7.需要进行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8.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9.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疫情监测小组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10.疫情监测小组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新型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和发热门诊
一、5家市级新型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湛江市赤坎区源珠路236号)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
南部战区海军第一医院(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中40号)
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2号)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12号)
二、5家县级新型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
雷州市人民医院(雷州市雷城西湖大道30号)
廉江市人民医院(廉江市人民大道中30号)
遂溪县人民医院(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156号)
吴川市人民医院(吴川市梅菉镇解放路14号)
徐闻县人民医院(徐闻县健康路28号)
三、10家发热门诊重点医院:
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2号)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12号)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24号)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14号)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红旗路18-20号)
雷州市人民医院(雷州市雷城西湖大道30号)
廉江市人民医院(廉江市人民大道中30号)
遂溪县人民医院(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156号)
吴川市人民医院(吴川市梅菉镇解放路14号)
徐闻县人民医院(徐闻县健康路28号)